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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8日在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梦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年以来,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各级党委实施意见,紧扣“工业立市、项目强市”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诚履职,奋发图强,为河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聚焦中心大局,以更高站位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我院始终坚持把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履职尽责,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8人,提起公诉795人,对62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提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建议,做到严惩重犯罪不动摇;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不批准逮捕87人,不起诉107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建议法院判处缓刑260人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做到宽处轻犯罪不含糊,其中“不起诉+4”模式从宽处理醉驾案件的做法,被省院采用;坚持强力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多种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犯罪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做到防范涉众风险不放松。我院被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联席会评为先进集体,办理的许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积极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持强化办案质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办理某某1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与侦查机关密切协作,引导侦查取证,严格把关,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予采纳坚持强化“一案三查”,在查办黑恶犯罪同时,发现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及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共移送违法违纪犯罪线索2条。坚持强化打财断血认真做好涉黑财产的情况摸底、梳理、建档、跟进等工作,推动涉黑财产处理到位,落实黑财清底,50.7万元罚金及对3名被告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均执行到位。

措并举助力民企健康发展。深入服务“六稳”“六保”,全力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坚持把职能发挥与企业需求紧密融合,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注意审慎办理涉企经营人员犯罪案件,3名企业负责人犯罪案件从宽处理,将犯罪给企业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避免因案停产、因案破产。深入京津冀再制造产业园走访调研,制订出台15条《服务保障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结合办案向企业发送《致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服务,提升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为企业高效发展保驾护航。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司法理念

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引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严惩重罪与轻罪从宽相结合,心理疏导与精准帮教相统一,共批捕9人,起诉8人,批捕7人,不附条件不10人,开展心理疏导40余次、组织帮教50余次,制发《督促监护令》42份深化检校合作、检社合作,将宣教对象扩大到留守儿童、辍学闲散未成年人等群体,在德法教育与单位共建中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悉心关怀,受众3000余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关于未成年人文身、酒店旅馆入住登记管理、校园周边食品等专项检查在多方位监督中做好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登载,并得到上级院肯定。

广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访、重点约访制度,矛盾不上交、问题不积累,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5件,未出现一件因处理不当而引发涉检访。注意做好案件矛盾化解,搭建刑事和解平台,促成刑事和解70件,积极修复破坏的社会关系。办案中加强分析研判,就共性问题积极提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23份,1件被沧州市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有效促进了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不断提升检察为民服务质效。积极推进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依法发放救助金6万元,尚有8万元正在办理之中,有力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局。将检察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人士参加听证活动,共组织听证会8次,涉及案件27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实现检察业务听证全覆盖。

三、深化四大检察,以更强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更新监督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紧盯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追捕15人,追诉犯罪分子12人,追诉漏罪7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提抗诉8,沧州中院发回重审和直接改判3件在刑罚执行专项监督中,对7名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3件,其中监督的边某判处实刑未执行案被省院评为优秀典型案例协助市院查办沧州市看守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件2人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精准监督,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审慎精准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并改判5件办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后法院均已采纳同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多次走访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政府等单位,并与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查阅卷宗、开展座谈、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线索摸排,主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年初疫情期间,对微信出现涉及8000个人信息被传播情况,及时向乡镇政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强化行政裁判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5件。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紧紧围绕环境资源、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深入推行“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深化“护航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清理固体废物137.5吨,使全市累计450公里河岸保持岸清水绿;积极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专项监督,促使用地企业补缴漏缴税款和滞纳金120万元。全年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5件,已全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立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移送起诉5件、诉前终结审查3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

四、坚持固本培元,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任务,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和战斗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想问题做事情,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坚决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努力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和纪律要求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坚持以反面典型为例开展警示教育,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锤炼一心向党的政治品格

积极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将史学习教育与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统筹兼顾、相互借力、一体推进。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的硬气,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谈心谈话125人次、干警自查自报问题14条,组织核查重点线索5条1名干警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弘扬英模精神。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落实,大力加强政治性警示教育,检察干警自律观念和自觉意识不断增强。

突出抓好队伍业务建设。坚持“一体双翼”创新推动制定《关于核心数据、创新亮点成果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每周一小结、每月一点评,鼓舞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创优争先;以《检察大讲堂制度》《工作落实督查制度》“两翼”党组成员和中层负责人登台授课11次,通过讲和听提高全员干警的素质能力,由纪检和案管部门按时针核心业务数据和重点事项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提醒促进规章制度落地落实推动全院整体协调充分发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院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经常性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日常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努力提升检务公开水平。坚持利用微信、微博、官方网站等新媒体更新检察动态,公开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积极推进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回顾总结过来工作,我们也清醒地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围绕市委工业立市、项目强市理念制定的检察举措有待进一步精准。二是落实检察新理念还需持续加力,依托司法办案推动解决社会突出问题还有差距。三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相对薄弱,法律监督力度质效有待提升。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智慧检务的应用空间有待拓展。同时高素质人才不足,检察队伍整体素养仍需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在司法为民上彰显检察本色,在队伍建设上凸显检察定力,以实际行动推动河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展现新担当。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坚持不懈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展现新成效。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未成年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具体案件维护公正、守住民心,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三是强化理念转变,在加强法律监督上展现新作为。持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监督配合协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坚持精准监督理念,着力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弱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跟进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落实4+5”法定职责,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四是强化从严治检,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展现新形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坚持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实现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加强学习研究,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加强干警履职能力建设。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警示教育,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检察机关使命无光荣、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持能动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以求极致的精神,精益求精、止于至善,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河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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