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在河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耀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7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破难题、补短板,创优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我院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落实省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市院《服务创新驱动经济强市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关于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把维护社会治安环境、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安全、打造高效诚信有序营商环境、整治优化周边生态环境作为基本任务,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积极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开展行贿档案查询服务987次,介入公开招投标监督164次,同时开展了开发区派驻检察室工作,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热切期盼,依法严惩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和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并与环保、公安等部门建立了环境执法联系机制,依法加强对环保领域执法活动监督。5月份,黎民居乡利兴公司发生氯气泄露事故后,我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着力维护企业利益。坚决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妨碍企业生产经营以及职务侵占、制假售假等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办案中坚持从快从严,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着力深化涉农检察。经常性深入村镇开展法制宣传、信访接待、贫困帮扶等工作,积极受理农村群众举报,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加强对村级班子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探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方法途径。并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批捕103人、起诉151人,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始终坚守反腐败政治职责,做到力度不减、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思想不乱,不遗余力继续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7人、渎职犯罪案件4件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工作中,干警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克服因上级院抽调人员参办专案造成的人员紧缺困难局面,整合办案力量,重点查办惠民资金发放、扶贫开发领域、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两个自侦局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深入摸排线索,均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立案任务目标。
积极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坚持惩防并举原则,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注重分析犯罪规律,研究提出防范对策,促进相关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广泛开展廉政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河间府署”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采油三厂、果子洼乡政府等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讲座,营造反腐倡廉氛围。倡导传统廉政文化,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认知度。
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新情况,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霸治痞、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涉众型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审查批准逮捕283件316人,决定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388件505人,报送沧州市院7件8人。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注意加强对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依法打击、妥善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犯罪,其中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4件5人,涉案金额达9435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做好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努力减少刑事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对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不批捕21人、不起诉8人;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加强源头治理,注重做好风险评估,努力将涉检访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深入开展群众来信优先办理工作,院领导带头接访,并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网络举报等方式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对69件次群众信访均及时妥善依法办结,连续十年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
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综治措施。完善了“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了与公安、行政执法等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宣传、举报宣传等活动,并经常性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突出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监督落实,依法封存相关犯罪记录,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四、聚焦监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
工作中,我院坚持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确保监督取得明显实效。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在立案监督工作中,通过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对派出所执法行为专项监督等方式,积极探索立案监督的有效途径,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6件(含冀中公安局);在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中,针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与案件引导侦查37件,提前介入2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件,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15人,追诉漏罪7条,改变案件定性5件;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工作中,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提出抗诉案件3件8人,法院改判3件8人。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注意对刑罚执行和监管过程中的多发性问题加强调查,扎实开展驻所检察工作,共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有效维护了看守所安全无事故;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情形3件次。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注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构建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格局,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9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再审后依法改判。积极开展环保专项监督、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46件,有效维护了法治权威。同时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实施方案,得到了市委和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上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和要求,遵循精简、务实、效能原则,积极整合内设机构,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转岗定岗工作,并组织开展了二次入额人员考核测评,85%的检察人员配置到办案一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同时在市委、政府支持配合下,完成了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制订了检察业务职权划分规定和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完善了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中,我院注意将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改革始终,及时加强政策解读,处理好现实利益问题,有效保证了干警队伍思想稳定,检察工作平稳过渡。通过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心明显增强,平均办案周期明显缩短,钻研检察业务的自觉性明显得到提高。
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注意与市司法局加强联系,坚持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执法检查等活动,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规定,确保应接受监督案件一律进入监督程序,全年共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7件,有效促进了案件的公正办理。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和检务公开大厅信息内容,检察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全年共公开各类法律文书357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12件,发布微博微信信息872条。并在5月份组织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全面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健全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实现办案期限预警、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功能,对全部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工作,发出通报1件,涉案财物监管工作中共出具纠正意见书12件,确保全部案件上网运行,强化案件过程控制和质量评查。
六、持续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为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教育检察人员始终坚定信念、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五要十不准”教育,学《党章》守《条例》,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 “升国旗、唱国歌”、创优争先竞赛等活动,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
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贯彻《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鼓励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司法考试,组织参加网上考试、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同时专门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系,选派人员参加专题研修班,积极开展检察调研活动,申报研究课题,倡导勤学慎行之风,全方位提高干警业务素质。
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扎实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强力推进“一问责八清理”和“微腐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落实办案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定期开展检务督察,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全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在电子检务工程中,先后完成远程提讯系统、远程庭审系统、远程案件讨论系统及电子卷宗制作室建设,内网改造及自动化办公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加大科技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力度,有效促进了办案办公科技水平提高。
各位代表,2017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存在差距,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纪律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职能宣传等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希望和要求,就是我们努力和改进的方向。2018年,我院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要认真贯彻上级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心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奋发作为的工作实绩,为我市成为新时代“沧州打造沿海率先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环渤海地区重要工业城市”排头兵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积极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责任使命,紧紧围绕河间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重点工程、城镇化建设、企业发展、社会稳定等提供有力服务。
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折不扣配合做好转隶前后各项工作,处理好在办案件和问题线索,保持工作连续性。建立健全发现线索移交机制,认真研究与监察委协作机制建设,用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三是更加注重和谐稳定河间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努力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工作始终。
四是突出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在监督主责主业上下苦功、谋实招,特别要重点加强公益诉讼探索,加强与行政机关、监察委员会协作联系,借助“两法衔接”平台,广泛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注意做好诉前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履职,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促进法治河间建设。
五是进一步抓好干警素质提升。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努力打造政治过硬、公正廉洁、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切实承担起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的新使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河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