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在河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志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司法规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河间建设
2013年我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一是坚持把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55件320人,提起公诉336件451人,报送市院、移送他院16件29人。积极开展了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等专项活动,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二是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立足于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坚持逮捕必要性审查,对轻微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以及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依法对51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23人决定不起诉。三是参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定期深入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了解情况加强监管,严防脱管漏管发生。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通过检察寄语、“心灵驿站”工作室等形式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在综治工作中,注意结合办案加强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1份。四是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首办责任制、巡访约访等制度,注意引导群众理性、合法、有序表达诉求,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群众诉求62件次,均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廉政河间建设
我院坚持把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全年共立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1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8人。截至目前,所办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反贪污贿赂部门在积极参加中纪委、高检院专案查办工作情况下,集中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贪污家电下乡补偿款案件5人,确保了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为规范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中的协调配合和案件移送工作,在市委支持下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建立了检行协作机制。同时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坚持以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行政、国有企事业等部门积极开展行业预防,并制作了廉政宣传公益广告、开展了下乡镇宣传,建设了“河间府衙”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并在工程领域尤其在南水北调等重大民生工程方面,以及政府采购工作中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良好预防保障。9月份经市编办批准,正式设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局。
三、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依法促进法治河间建设
2013年我院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立案监督工作中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撤案7件,还先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监督,提前介入食品安全犯罪6件次;侦查监督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证据规定,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件次,纠正漏捕9人、追诉漏犯12人,追诉漏罪14条;刑事审判监督中,深入推进量刑建议规范化,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件次,提出抗诉4人,抗诉后改判的王连府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被作为精品抗诉案例上报省院;民事审判监督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8件,法院改判3件;监所检察工作中,立办了看守所干警刘某滥用职权犯罪案件,纠正监内违法5件次,有效维护了看守所安全无事故。
四、深入推进涉农检察工作,全面服务和谐河间建设
工作中,我院着眼于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将涉农检察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在打击涉农刑事犯罪方面,共批捕涉农刑事案件57件65人,提起公诉涉农刑事案件76件83人。涉农检察工作队经常性深入村镇开展法律宣传、接待信访、受理群众举报,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同时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对涉农惠民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从中查处涉农职务犯罪8件8人。此外还积极开展了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深入广科汽车紧固件公司等企业帮助解决法律、经营等方面难题,派出驻村工作组深入兴村乡田圪垯村深化帮扶,助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五、重点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我院高度重视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爱河间、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不断增强检察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三大建设”,并赴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进行“对标学习”,查找差距、学习经验,从而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发展理念。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禁酒令规定,认真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定期开展“敲警钟日”警示教育活动,经常性进行检务督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杜绝“软滑懒低”,改进工作作风。在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方面,在市委、政府支持下,面向社会公开招录9名辅检人员充实到工作一线,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河北检察大讲堂”讲座,通过学习轮训和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鼓励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司法考试,努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能力。在内部监督制约方面,完善了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建设,积极参加省政法委组织的执法大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对执法瑕疵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实行了案管办对案件的统一管理,积极开展案后评查活动,努力促进办案质量提高。
六、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
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党的正确领导,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对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贯彻落实。我院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专题向人大常委会做了《关于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及时将检察工作的重要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并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了检察工作。我院始终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职务犯罪查办情况,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大力推行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五条措施,主动接受各界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也更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2013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措施仍有不足。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三是个别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检察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群众对检察机关还缺乏了解。另外人员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院检察工作的目标。2014年我院要在市委、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平安河间、法治河间建设,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建设经济繁荣、美丽宜居、和谐稳定的新河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发展稳定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更加注重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四风”问题,开展“四转四改”,教育引导干警更加自觉地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更加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是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市奋斗目标实现,突出查办项目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涉及的渎职犯罪。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惩防一体化机制作用,努力构建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是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执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司法公信建设。
五是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转变作风彻底杜绝“软滑懒低”现象,严肃查办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群众监督,积极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依靠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遵循司法规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市和谐河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