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向与会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详细汇报了这三起案件的审查认定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与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在对案件事实、证据全面细致了解的基础上,分别发表了各自观点。同时通过认真交流、充分讨论、综合考量,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并认为听证案件审查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并对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肯定。
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听证会上对自己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真诚忏悔,表示一定珍惜此次机会,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的村委干部也分别进行了表态,表示以后会认真对其做好日常监督,注意做好乡村矛盾化解排调工作,与司法机关共同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
这次听证会是河间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基础上依法能动履职的具体举措,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河间市检察院将持续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和精度,又有广度和温度,努力让广大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河间建设做出积极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