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范各类生产事故发生,近日,河间市人民检察院向河间市应急管理局送达了“八号检察建议”。4月24日,河间市检察院吴梦书检察长在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市瀛州化工、美美宝洁滤清器、双羊砂轮、华星玻纤等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在检查现场,吴检首先听取了各企业负责人工作介绍,随后深入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等情况,查看了安全防护设施和车间的生产流程,了解了产品质量和销售情况,听取了企业的司法需求。
检查中,吴检向企业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疫情期间要强化防控措施,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严防死守,筑牢防线,同时,结合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及我院办理的相关案件,提醒企业一定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无小事,隐患猛于虎,并督促安监部门要切实担当责任,抓好苗头管控,确保企业零事故,最后向企业发放了法治教育宣传资料。
市应急管理局表示,今后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八号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工作,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助力本市高质量发展。
下步,河间市检察院将围绕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依法能动履职,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进一步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沟通协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共同维护我市安全生产稳定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