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中发现4个乡(镇)辖区内的河道里存在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严重污染了土壤和水资源,同时部分河堤有圈地种植蔬菜等现象,违反了河湖保护和治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条例》和《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河间市检察院向发现河道存在问题的乡(镇)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这4个乡(镇)政府均表示,将认真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切实履行好乡级河(湖)长责任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将河道整改情况及时向检察院反馈。
下一步,河间市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有效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工作机制,为实现水更清、河更畅的河湖治理目标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