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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成功调解一起伤害案 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时间:2022-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河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经对双方当事人耐心调解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提出缓刑建议,对被告人高言(化名)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河间市法院开庭经公开审理,采纳我院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言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原来,被告人高言与被害人李和(化名)是邻居。2021年11月17日,高言在房南侧堆放了一些杂物,影响了李和的出行,李和遂找到高言要求将杂物搬走。双方因语言不和发生冲突,继尔导致打斗,情急之下,高言将李和鼻面部打伤,后经鉴定,李和的伤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遂将高言刑事拘留后,因其身体有病,公安机关将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

12月10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至我院。在审理过程中,高言积极配合检察官,认罪态度较好,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在赔偿问题上与被害人存在分歧,未达成调解。“如果公安机关就案办案,按照法定程序以此案很快将诉至法院,也很快作出判决,但这只是机械式的办案,不利于社会和谐,更不利于社会矛盾化解。如何化解矛盾?如何促使双方和解?”一系列的思索,萦绕在承办检察官的脑海中……

全面审查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公安机关进行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发生的过程及未能调解的原因。据了解,在案发后,公安干警和村干部曾多次对双方进行过调解,但高言无调解诚意,无法达到被害人李和的谅解,李和要求司法机关从严从快处理本案。掌握实情后,承办检察官以让双方去怨气,解心结为出发点,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被害人的诉求及被告人的事实陈述,耐心向双方解释相关法条和法律程序及不调解的弊端,劝说双方毕竟是邻里关系,其家人都在同村生活,以后交集在所难免,和谐相处总比积怨成仇更有意义。经过不懈的释法说理,终于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冰冷的心,一时的心结瞬间得到了“融化”。高言主动赔偿了李和损失,得到其谅解,李和请求司法机关给予高言从轻处理,12月24日,我院以故意伤害案对高言提起公诉。

被害人从“从严、从快对被告人处理”的强硬到谅解、同意调解;被告人从无诚意、冷处理的拖延到积极赔偿,认罪悔罪,每个环节都凝聚着检察官司法为民的忠诚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情怀。

此案的圆满解决,生动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司法理念,真正兼顾了强化法律监督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机结合,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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