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间市检察院就非法开采利用地热井问题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和环境保护局当面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境内所有问题地热井全部关停整改。
不久前,该院民行部门针对本市违法开采利用地热资源的地热井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在履职中发现本市境内共有15眼地热井,主要用于采暖季供暖和洗浴,这些地热井均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其中有11眼井未办理采矿许可证,也未采取回灌措施,并长期大量开采地下热水资源,有4眼井因自身问题处于停用状态。
“地热资源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是重要的清洁能源。矿产资源和水资源均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有资源,国家对于矿产资源和水资源的开采均实行许可证制度,必须依法领取取水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取得取水权和采矿权。地热资源的违法开采和利用,使得公共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地热水具有含量较高的矿化度、氯离子、氟离子,若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排放的地热水将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及地质环境造成损害和污染,尤其尾水中热量的释放使局部地区的空气和水体温度升高,能改变生态环境,将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老百姓只关心看的见、摸的着、闻的到的污染,对于无序开采地热资源造成的污染问题,由于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往往会使老百姓视而不见,这也是此种污染源没有得到人们重视和根治的原因。为改变这一现状,河间市检察院依法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他们加强协作,依法对境内违法开采地热井和违法排放地热尾水的行为进行查处。
为使检察建议做到刚性有效,该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采取了现场跟进监督、专人上门回访机制,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效。目前,三个被建议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仅用了4天时间, 就关停了境内全部问题地热井。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对后续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力争使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